为进一步加强年度考核工作,强化竞争激励机制,促进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海大人字〔2014〕7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目的与原则
(一)全面、正确评价教职工在本年度内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促进学院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二)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体现分类管理、按类考核的指导思想,突出体现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及社会服务工作等各方面的实绩。
二、考核对象、时间与内容
(一)考核对象
学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其中,中层领导干部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
(二)考核时间
教职工年度考核时间段为每年的1 月至12 月。
(三)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的考核。按照分类管理、分类评价的原则,教学科研、党政管理、教学辅助等不同岗位人员考核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涉密人员要同时考核执行保密规定情况。
1.教学科研类
教学科研类人员的考核应包含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主要以高水平教学、高水平科研、标志性成果以及相关的重大社会服务工作为主要依据。
2.党政管理类
党政管理类人员的考核以其是否胜任现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主要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进行创新管理的情况。其中双肩挑担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年度考核以考核其承担的党政管理工作为主,其教学科研岗位的业绩考核在聘期到期时一并考核。
学生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投入、工作创新与工作绩效。
3.教学辅助类
图书资料、档案管理及其他辅助人员主要考核其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工作计划的情况和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创新意识和自身建设等。
三、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一)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由党政班子成员、教研部(教学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 张 静 任玮娜
副组长:蔡勤禹 李仁庆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付欣 王绪杰 王洪兵 王俊琦 刘永祥 李艳霞
江宏春 陆信礼 杨生照 杨晓斌 郭新昌 黄 鹏
董振娟
(二)考核程序
1.各类人员按类分别填写年度工作考核表。
2.以教研部(党小组)为单位组织进行个人年度工作述职并进行评议,审核个人年度工作考核表,确定教研部(党小组)人员考核等次建议,经党支部审查后报学院办公室。各教研部(党小组)要根据评优比例要求确定优秀等次推荐人选。
3.院长助理、教研部(教学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科级干部等除在教研部(党小组)述职外,还要在全院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评议。
4.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教职工考核等次以及向学校报送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和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
5.考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上报人事处。
四、考核等次的评定
(一)考核等次:教职工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
(二)各考核等次的基本要求:
1.优秀:对照思政课教师岗位要求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要求,能很好完成本岗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工作量饱满,业绩优秀。
2.合格:对照思政课教师岗位要求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要求,能完成本岗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工作量较饱满,业绩较好。
3.基本合格:对照思政课教师岗位要求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要求,基本完成本岗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工作量不够饱满。
4.师德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的,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可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师德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5.2022年度教授、副教授未经学校批准,未达到为本科生授课最低要求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
(1)发生责任事故单位的直接责任人;
(2)违犯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3)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的;
(4)科级干部未完成“干部在线学习中心”规定的任务;
(5)其他不应当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情况。。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考核年度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2)由于非不可抗因素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失误;
(3)兼职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在所兼任工作中考核不合格;
(4)不承担所属单位安排的教学任务或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
(5)考核年度内事假累计30 天以上或旷工3 天以上;
(6)未能完成本职工作。
五、其他事项
1.年度内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在新单位进行考核。
2.对于在试用期或未确定职务的新录用人员,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3.由于病假等原因年度请假时间(不包括寒暑假)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不参加年度考核,所在单位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未参加考核证明》。
4.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5. 年度考核登记表务必按照备注栏“用A4纸正反面打印”的要求进行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六、考核结果的反馈和申诉
对考核结果的反馈和申诉,按《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海大人字[2014]71号)执行。
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一周内向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提出申诉。
七、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