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东升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19-03-24浏览次数:560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在服务社会、服务学生过程中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的优秀研究生,学校决定设立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资金全部来源于王东升先生的捐赠。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奖励优秀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每人2500元,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二、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在科技活动、公益服务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

3.在日常学习、科研、生活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乐于奉献,服务学生,表现突出,或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并被学校采纳。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以研究生导师、学生辅导员等为成员的评定小组,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向班级提出申请,按照分配名额评选出候选人名单,由学院研究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研究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服务社会、服务学生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通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学生,提出推荐意见,并公示三天

3.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学院评定小组成员在履行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和保密原则。

4.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候选人结果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审核,汇总候选人相关材料后报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资格自动取消:

1)申请奖学金时弄虚作假者;

2)主动要求放弃奖学金者。

四、监督与反馈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学院评定小组或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申请裁决,裁决时间不得长于公示期。在全校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裁决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学校即对“东升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表彰。

 

中国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