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与法治》(简称“德法”)课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依据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教育、引导大学生加强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程。它既有思想性、理论性,也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是一门综合性基础学科。该课程于2008年被评为山东省省级精品课程。
主要内容包括新阶段新使命新征程(包括新生适应)、人生的青春之问(人生观、价值观)、理想信念、中国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美德、社会主义道德、社会公德、法治观念与法治精神等。
2.设计思路:
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基本内容,按照从学生的新生适应,到个体的思想发展,政治意识、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的养成,这一发展脉络安排内容结构,即从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出发,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教育为主线,帮助大学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分辨是非、善恶、美丑和加强自我修养的能力,为逐渐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
3.课程目标:
本课程目标是在课程结束时,学生能够:
1、了解大学生活特点和培养目标,了解新时代的根本任务,明确时代使命,以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牢记时代使命,规划大学生活。
2、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基本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学会运用相关理论指导自己的人生规划,明确人生目标、端正人生态度、创造有意义的人生。
3、将理想、信念的理论知识与我国当前共同的理想和信念相结合,在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指导下确立人生理想,在实践在实现理想。
4、明确自己在学习和弘扬中国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使命和责任,自觉弘扬中国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用道德的本质、功能、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革命道德等理论知识指导自身形成高尚的道德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爱情道德)。
6、用社会主义法治观和法律精神指导自身实践,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