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队伍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推动青年教师尽快成长、成熟起来,特制订新入职教师“传帮带”制度。
一、“传帮带”的对象
凡学院新入职的年轻教师,或转任、转岗需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的教师,原则上均属于“传帮带”制度的对象。
二、“传帮带”的指导教师
“传帮带”的指导教师由新入职教师所在教研部选派并经学院认可。指导教师应由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
三、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1.指导新入职教师制订个人发展规划;
2.检查、指导新入职教师的教案和备课情况;
3.在新入职教师第一年的教学中,每学期对新入职教师的听课不得少于3次(新入职教师没有教学任务的除外),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
4.要审核新入职教师的试题,抽查批改后的试卷;
5.指导和协助新入职教师申报科研课题和教研项目;
6.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需要,指导新入职教师及时调整研究方向,积极带领年轻教师申报各级各类的科研项目和课题,如果研究方向相同,条件允许,可吸纳新入职教师参与自己的课题研究;
7.协助和指导新入职教师发表教学科研成果,并指导新入职教师参与教学比赛、学术沙龙等教学、科研活动;
8.及时向新入职教师提供教学和科研的最新动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带领新入职教师参与各种学术活动;
9.每学期提交指导工作总结。
对不配合、不听从指导的新入职教师,指导教师有权提出解除“传帮带”工作的请求,经教研部同意后解除“传帮带”关系。
四、新入职教师的职责和权利
1.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制订个人发展规划;
2.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
3.教学大纲、教案、试题等交指导教师审定;
4.每学期听指导教师的授课不得少于3次,新入职教师和指导教师讲授同一课程的,新入职教师争取全程跟班听课;此外,还应积极听学院、教研部其他教学优秀教师的授课。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9月28日
通讯员:高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