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17-11-03浏览次数:393

各研究生毕业班: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海大研字〔2012〕21号)规定,及《鲁人社函(2017)22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报送审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研究生树立正确择业观、立志成才报国,现决定开展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当年秋季预计毕业和下年春季预计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评选范围总人数的15%。每位研究生只可一次计入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基数库,即当年度计入预计毕业名单的学生为以前年度未计入过也不可计入明年及以后年度预计毕业基数。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方面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师生的公认和好评;

  2、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或以上奖励(不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三等奖);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科研成果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及文体活动,身体健康;

  4、拥有正确的就业观,诚信就业;

  5.主动面向艰苦行业、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者,或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对院(系)、学校有特殊贡献者,可予以优先考虑。

三、评选方式:

     请各班级积极组织2018届毕业研究生开展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系)组织评审等环节,确定学院推荐名单,本学院推荐名单确定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各阶段时间截点:

1、学生个人申请阶段:

11月1日——11月3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出申请,各班民主评议后,各班级负责人请将:

(一)按推荐顺序排序的本班《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

(二)本班所有申请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都需要,及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电子版(以班级+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需含:1.申请表电子版;2.获奖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于11月3日16:00前以班级为单位,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peixiaoxiao@ouc.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马克思主义学院楼207室,逾期不再受理。

2、院(系)评选:

11月3日晚,学院会综合考虑进行评审,确定院系最终候选人。

3、学院公示:

11月4日——11月6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注:名额分配,根据各班应届毕业生人数15%的比例,名额分配如下:15级硕士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班1名,15级硕士思想政治教育班1名。

联系人:裴消消,联系电话:66787145,联系邮箱:peixiaoxiao@ouc.edu.cn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1).xlsx

附件二:中国海洋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