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部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者:刘珂曼发布时间:2017-11-02浏览次数:352


一、教研部职能

(一)教研部要认真全面落实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组织好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完善教学大纲,根据课程特点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完成教学文件、资料的建设工作。

(三)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并形成制度。如组织教师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的学习、讨论、研究;进行教材分析,补充丰富教辅资料;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法;组织试讲,互相听课,交流教学经验;检查教学质量;开展调查研究和教学实验;进行专题性教学改革等。

(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完成讲课、辅导答疑、课堂讨论、作业批改、考试等教学环节。

(五)组织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要结合学科特点,配合学科建设与发展,确定相对稳定的科学研究方向,注意开展校内外和国内外的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

(六)定期组织学术活动,经常探讨和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和最新科研成果。活跃学术空气,进行学术交流,促进教师知识更新和学术水平不断提高。

(七)根据学院师资培养规划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教师的培养和提高工作。组织制定教研室培养规划和个人进修提高计划,根据学科发展和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外出培训和考察。

(八)对青年教师要实行导师制,导师要对青年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和学习提高全面负责,并进行具体指导,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提升教学与科研能力。

二、教研部主任

(九)教研室主任的人选由学院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提名上报,任期四年,可以连任。教研部主任需要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拥护党和国家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勇于改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善于联系和团结群众,发挥集体效能。

 3.对本学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学风严谨,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科研工作经验。原则上必须具有高级职称。

 4.有较强的组织工作和管理工作能力。

(十)教研部主任的职责和权力

1.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在本教研部的贯彻执行。

2.负责制定本部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种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和总结执行情况。学期或学年未向全部人员作教研部工作总结报告。

3.领导和组织本教研部的教学、科研、师资培养工作,负责各项工作的质量检查和考核。每学期听课至少2次以上,并做好听课笔记,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提出教学意见和建议。

4.组织制定(修订)教学大纲,编制教学日历,编写社会实践指导书,组织课程考试命题,并负责审批。

5.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活动,抓好课程建设工作。

6.为青年教师配备好指导教师,协助学院抓好学科梯队建设。

7.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本教研部教改活动的开展情况。

8.定期召开教研部会议,贯彻和实施学院工作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教师的意见和要求,注意调动和充分发挥教研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形成团结协作的风气。

9.对教研部各项工作有随时检查的权力。如随时听课、检查教学日历与实际教学进度是否相符等。

10.在不违背学院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有权制定教研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会议制度、备课制度、听课制度、教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等。

11.对本室人员的配备、调入、调出、调整、晋升职称、提升工资和奖惩有提出自己意见的权力。学院应尽可能尊重教研部主任的意见。  

三、教研部工作的检查与评估

(十一)每学年未,教研室对每个成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包括工作态度),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估。采取先自评后集体评的办法,考核评估作为评选先进、职务评聘等的重要依据。

(十二)教研部主任在任期内,要有规划和目标,学院定期检查教研部规划实施情况和教研部主任职责执行情况,作出评价,作为评选先进和奖励的依据。

(十三)学院定期对教研部进行评估。对先进教研部予以表彰、奖励,对差者予以批评。

四、例会制度

(一)例会的意义

  教研室例会是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度和部署、总结、检查教研室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的集体会议,是调整教研室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会议。

(二)例会的要求

1由教研室负责人召集与主持,每两周一次教研室例会,每次不少于1小时。

2每次例会召开时,教研室全体教师都要按时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教研室负责人安排人员对每次例会做好详细的记录。

(三)例会的内容

1教研室例会主要研究决定本室工作计划、工作分工和重大活动;讨论部署本室阶段工作;学习学院有关重要会议精神;传达上级重要文件;通报学院重要工作安排等。

2本室教师要在例会上汇报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及主要工作打算,教研室负责人要对本室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五、教研室集体备课制度

(一)集体备课的目的和意义

集体备课是教研室重要的教学活动,为统一教学内容,统一教学要求,掌握教学进度,解决教学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集思广益,取长补短,有助于青年老师的培养与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形成严谨治学的良好教风。特制定本规定。

(二)集体备课的组织和要求

1集体备课以教研室或教学小组为单位进行,应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开展集体备课,由负责人主持,确定集体备课的内容。

2原则上每两周组织一次集体备课,每次集体备课的时间不少于一课时。主持人综合大家的意见,改进教案,授课教师根据改进后的教案,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改进、完善个人教案。

3反馈教学效果,改进教学方法,探讨教学中需要改进的方面。

4每学期开学时组织集体备课会,对每位教师的集体备课内容进行讨论交流,提出修改意见,并督促检查写出讲义。

5新学期开班前针对老教师新开课程和新教师任课,一要在教研室内部组织说课和试讲,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进行修改和完善。合格后方可正式为学生上课。

(三)集体备课的内容

1参加集体备课的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进度,确定各章节教学学时。

2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提出授课内容的整体构思、理论框架、基本观点、基本概念、应突出的重点和难点等,并将一些疑难问题提出供大家讨论,讨论过程要有详尽的记录,电子版要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