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付欣:从聂树斌案等大案要案看中国法制进程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17-05-16浏览次数:526


认真讲解

       本站讯 12月20日晚,由校团委主办,校研究会承办的海大讲坛之《从聂树斌案等大案要案看中国法制进程》于大学生活动中心举行。本次讲座由社科部王付欣老师为大家讲述。


       正式开讲之前,活动方通过一个涵盖众多案件的短片引出本次讲座的主题——共和国法治前进。王付欣首先表达了对活动方的感谢,同时希望同学们可以纵向地思维、横向地比较,不仅仅立足于关注小确幸的话题,更多地关注一些有思考的话题,例如法制进程。


      王付欣从聂树斌案谈起。先是介绍了聂树斌案的过程:1994年,聂树斌犯强奸杀人案。当时的新闻报纸称:罪犯被抓回去,七天之后招供,五天之前没有供述,经过七天七夜的攻心战,狡猾的犯罪分子终于供述事实。他的父母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却不敢相信连鸡都不敢杀的儿子敢杀人。1995年4月,聂树斌被执行死刑。他的父母不仅没有收到判决书,而且竟不知道儿子何时被枪决。他的父亲也逐渐从一开始的不服气、辩驳,逐渐变的沉默寡言,最后服安眠药自杀,却导致了偏瘫。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一边照顾他的父亲,一边走上了漫漫的申冤之路。事情在2005年出现转机,王书金承认他是聂树斌案的凶手。当时负责案件原河北省广平县公安局主管刑侦副局长郑成月将消息透露给国内一百多个媒体。复查的结果很漫长,从2005到2016年。立案复查需要判决书,河北高院却不出示判决书。免费帮助聂树斌父母的律师李树亭,靠坚持和努力,在被害人的家里得到判决书。与此同时,王书金也咬定他是聂树斌案的凶手。被撤职、儿子考取公务员无人肯收、身体的状况一天不如一天,郑成月的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而等来的二审结果却是驳回上诉,维持一审。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院复查聂树斌案,听证会持续工厂近11个小时,原办案方态度强硬,案件却是疑点重重。最终,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随后王付欣总结这次案件中的关键人物。聂树斌父亲是普通电线厂工人,他的母亲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坚持伸冤22年,从小学没上完,到现在法律术语都了解。郑成月,一直做王书金工作,给送衣物、送钱、向他讲述道理、让他坚持真相。坚持披露事实真相的记者马玉龙,最办实事的律师李树亭。甚至于做错事情最终却坚持真相的王书金。


       关于这起案件该有的反思,王付欣指出下列问题:第一是案件的侦查制度,侦查问询阶段的封闭性、对口供的高度依赖性和为求破案的急功近利性问题;第二是刑事辩护制度,例如案例中李树亭律师办案时要求翻看卷宗,被多次拒绝;第三是其审判制度,二审作为纠错程序,能撤销原判,却不允许直接宣判无罪。而存在的这些问题会给异地复查带来很大的困难。


      王付欣通过讲述呼格吉勒图案①以及自身的经历,指出相较于十多年前中国法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如林森浩案件中,其律师为他做间接杀人的辩护,被众人指责,也是一种法制进步的体现。聂树斌案不仅是刑事司法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里程碑,更成为维护工序正义、保障共振司法的有益借鉴。


      接着王付欣展开讨论,从《三体》道出法律存在的意义,并延伸出重庆当年的唱红打黑事件。黎强案②,李庄案③是王老师讲述的重点,并给出下列启示:一是知识分子的理想情节与实践理性。要伸张正义;二是媒体司法的互动;三是法制应成为普通人的信仰。学法律的第一要义应该是普法,让身边的人知法懂法。为了证明这一点,王付欣向大家讲述了李桂英的故事,李桂英,与聂树斌的母亲相同,一个平凡的农村妇女,自丈夫在街头被无故打死之后,便开始了漫漫的追凶路。17年,独自拉扯大五个孩子,自学上百部法律,她将凶手一个一个地找出来,还丈夫的公道。不得不说的是,她的四个孩子上大学,三个孩子学习法律。


       提问环节,同学们纷纷积极举手回答问题,王付欣老师一一细致地做出了回应。其直率坦诚的性格得到学生们的一致好评。


文:孟尧  图:张楠
积极提问

座无虚席


新闻链接
①呼格吉勒图案:呼格吉勒图案又称呼格吉勒图冤杀案,是一起在中国引起了广泛关注的冤案 。
1996年4月9日,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一女子被强奸杀害(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报案人是呼格吉勒图,公安机关认定呼格吉勒图是凶手。
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呼格吉勒图不服,提出上诉。1996年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2005年10月23日,赵志红承认他曾经在1996年4月的一天,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杀害了一名女性。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2006年,内蒙古司法机构组织了专门的调查组复核此案。2007年1月1日,赵志红的死刑被临时叫停。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再审不进行公开审理。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12月19日,内蒙古公、检、法等部门启动呼格吉勒图案的追责调查程序。
2014年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2015年1月,中共新华社党组决定,对在推动呼格吉勒图案重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予以表彰,记个人一等功。2015年1月23日下午,呼格吉勒图父母向内蒙古检察院递交对办案人员控告举报书。
                               ——摘自《百度百科》
②黎强案:重庆打黑案重犯之一黎强,今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过堂受审。据检察机关透露,黎强案件的案卷高达240多本,是近年来检察机关起诉案件中数量最多的一个。并且,该案件被告人多达31人,是重庆黑帮案开审以来被告人数最多的案件。
被捕前黎强身家过亿,并拥有重庆市人大代表等诸多头衔。今年51岁的黎强是重庆市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任重庆市第三届人大代表、政协重庆市巴南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巴南区工商联(总商会)会长。随着受审日的临近,黎强涉足公路客运、房地产开发领域等黑幕渐被揭开。 
                                 ——摘自人民网
③李庄案:2009年,中国重庆市黑社会性质团伙主要嫌疑人龚刚模被起诉,原辩护律师为李庄。当地检察院怀疑李庄唆使嫌疑人及证人伪造证据,令嫌疑人谎称被警方刑讯逼供。检察院随后以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等罪名对其提起公诉。这一刑事案件被称为李庄伪证案,俗称李庄案。该案被中国诸多媒体所报道,其关于法治、司法独立和程序正义、律师职业道德和人身权利、金钱利益和腐败、媒体“通稿”及更多内幕的争议,在社会上,特别是中国法律界引起了诸多讨论。
 该案于2009年末2010年初进行了一审和二审,李庄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1年4月进行了李庄遗漏罪行的审理,但最后因证据存疑,检方撤诉。李庄于2011年6月11日刑满出狱。
                                ——摘自《百度百科》